黄国强 2004年09月16日
类与类之间依赖度越低,可复用的机会越大。而且修改起来很方便,便于重构。近来看到一本书上提到以下三条原则,感觉非常重要。由于书不在手边,故书名未写出来,内容只是表达一个意思,与原文有差异。1 任何一个类不要从一个具体类中继承;2 任何一个类成员不能指向一个具体类;3 任何继承类的成员函数不得覆写父类的函数; 这几条原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根据这个原则,类继承这种强依赖关系不被提倡的。考虑到现在有很多语言的多态都不用继承来实现,就更体会到满足从一个具体类继承的条件是很难的。所以大多数场合不用为好。经典的例子就是正方形类与矩形类的关系。论文很长,结论是正方形不能够从矩形继承。